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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松江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一起案例,女子出门上班,出租屋竟变灵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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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松江的王小姐某天如往常一般去上班,中途突然接到房东李阿姨女儿的电话。对方表示,“你能暂时出去住几天宾馆吗?你的房间我们要来办丧事设灵堂。”
惊吓之下王小姐急忙回到家,却发现房间变成了灵堂,房间内赫然停放着一具老人的棺椁,甚至还有亲属在吊唁。
慌乱的王小姐赶紧收拾随身物品去宾馆暂住,可她越想越害怕,她的所有物品都还在出租屋中,虽然停灵仅仅几天,可结束后她还敢继续居住吗?王小姐选择将李阿姨诉至松江法院,认为李阿姨严重违约,要求解除其与李阿姨间的房屋租赁合同,返还押金及提前支付的租金,并支付违约金、误工费、宾馆费用等,当然还有因此事带来的心理阴影造成的精神损失费,共计4万余元。
李阿姨辩称自己并未违约。该房屋出租前就是老人生前住房,按照当地风俗,老人去世后必须在该房中停灵数日方可“出门”,自己也是尊而从之,占用仅数天。此事已提前电话告知了王小姐,停灵结束后,也会将房屋恢复原状,不会影响王小姐居住,也愿意补偿王小姐宾馆暂住等的必要费用,希望王小姐对本地风俗充分尊重。另外,房屋恢复原状后完全可以继续使用,如王小姐非要搬走,违约责任也不应在于她。
在双方心态平和后,法官将双方请到一起共同沟通,终于,在互相理解后,王小姐与李阿姨决定解除合同,双方握手言和。除退还押金、多余租金外,李阿姨当场补偿8000余元,并向王小姐真诚道歉。而王小姐也表示谅解,接受了道歉。
5月25日,此事在网上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租给别人期间,这个房间肯定是由租客做主”,也有网友表示,“租客这是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潇湘晨报综合上海松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