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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有6章63条,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无人机。近年来,随着无人机数量的激增,干扰航空、失控伤人、偷拍侵权等问题时常发生,风险日益加大,已经威胁到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亟待规范。《条例》的出台,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无人机从生产到“上天”的各环节进行了规范,必将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杜绝“随便飞”,营造安全有序的净空。
明确“飞”的资质要求,做到“能飞才飞”。近年来,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已广泛应用于农业、国土、物流、科研、国防等领域,但我国现行航空管理制度是基于有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管理模式设计的,已难以适应管理需要,对无人机管理也缺乏相关法规。《条例》的出台,按照分类管理思路,将无人驾驶航空器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5个类别,并建立产品识别码和实名登记制度,没有相关资质的就不能“上天”,从制度源头上确保了“能飞才飞”。
严格“飞”的活动规范,做到“让飞才飞”。近年来,由于无人机越来越多,加之缺乏有针对性的相关制度规定,无人机“想飞就飞”的现象比较突出,有着较大的安全隐患。《条例》的出台,在设计生产、操控人员要求、飞行空域划设、飞行活动规范等方面,根据重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性能指标,明确了一体遵守的规则,规定了差异化的监管要求,及时填补了无人机管理法规空白,明确隔离飞行为主原则,严格划设无人机飞行管制空域和适飞空域,以强有力的安全监管,严格做到“让飞才飞”。
强化“飞”的应急处置,做到“可飞才飞”。由于缺乏严格规范的应急处置措施,近年来随着无人机应用场景更广阔,风险和隐患随之加大,规范管理势在必行。《条例》的出台,以专门的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给无人机上好“户口”;规定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飞行活动;强化飞行活动规范,明确无人机飞行避让规则以及禁止类行为等。我们严格落实《条例》,就是坚持安全为本,坚守安全底线,以严格做到“可飞才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落实“飞”的监管责任,做到“准飞才飞”。强有力的监督管理,是确保安全的必由之路。缺乏监管就会呈现无序状态,埋下风险和事故的祸根。《条例》的出台,要求健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以更为具体、操作性更强的规定作支撑,确立了全链条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监管责任和对违规飞行的处置措施,以坚持放管结合、实施分类管理,严格管住该管的、坚决放开该放的。要以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全社会都掌握《条例》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做到知法守法,做到“准飞才飞”。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